“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这次巡察不但‘巡回’了经济欠账,而且‘巡回’了我们履职担当的‘欠账’。”巡察问题反馈现场,某镇主要负责人说道。
十六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期间,第一巡察组对某单位进行巡察时,一张没有收回入账的手写欠条引起了巡察组人员的注意。
欠条是2006年经会议研究,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出借给某镇养兔专业户蔡某用于购置兔笼和颗粒饲料机的,借款金额是现金1万元,双方约定在第二年偿还5000元,剩余借款三年内还清。
“十几年过去了,借款金额也不大,为什么一直没还……”组务会上,组员们纷纷展开讨论。
为弄清事情原委,巡察组工作人员“兵分两路”,一组联系蔡某本人了解当年借款情况,另一组则与单位会计、出纳、财务分管领导进行谈话了解。
“你看看这张欠条,是你写的吗?”面对巡察组拿出的欠条,蔡某承认了这笔旧账。
但另一组的工作进展不太顺利,面对巡察组的谈话,该镇分管领导及其财务工作人员以“没有经手,不清楚”搪塞,巡察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经过组务会讨论分析,决定由组长和副组长再次找该镇主要领导谈话,谈话主要围绕领导的职责、党组织责任、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进行。经过深入的谈话沟通,该镇主要负责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积极主动配合巡察组联系养兔专业户蔡某,督促蔡某偿还了这笔欠款,至此,一张长达十多年的借款终于销号清零。
“‘新官’不能不理‘旧账’,只有直面问题不回避,才能担起‘新官’的职责。” 十六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组长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