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报道】惩治腐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来源:     日期: 2018-01-07 分享+

    2017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2017年12月12日11时,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杰辉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张杰辉成为2017年公开的第18名被组织审查的中管干部。

  不松劲、不停步,2017年,纪律审查力度持续加大。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数和处分人数在前四年持续增长的基础上继续大幅增长,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威慑。

  前9个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8.3万件,处分33.8万人,其中省部级及以上干部56人,厅局级干部2300余人,县处级干部1.4万人,乡科级干部5.1万人,一般干部6.3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20.8万人。十九大后,鲁炜、刘强、张杰辉、冯新柱、季缃绮等高官落马,进一步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不会松口气、歇歇脚的强烈信号。

  这一年,巡视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中央巡视组对29所中管高校党委开展专项巡视,对4个省区开展“回头看”,对4个单位开展“机动式”巡视。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分12轮对277个党组织进行巡视,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中央纪委审查的中管干部案件中,超过60%的线索来自于巡视,巡视力度和效果不断增强。

  2017年12月5日,“百名红通人员”第50名周骥阳被缉捕归案,次日,“百名红通人员”李文革回国投案自首,至此,“百名红通人员”超半数被缉拿归案。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7年,国际追逃追赃取得新突破。2017年,我国已从90多个国家与地区追回外逃人员3866人,追回赃款96.18亿元人民币。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新增外逃国家工作人员从2014年的101人降至2015年的31人、2016年的19人、2017年的4人。“天网行动”有力遏制了人员外逃和赃款外流,让腐败分子永无“避罪天堂”。

  监督执纪问责更加聚焦

  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2017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惩处“关键少数”违纪问题。中央纪委对孙政才、项俊波、孙怀山、鲁炜等中管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各地区各部门也查处了一批在本地区本部门有影响的严重违纪案件,一批党政机关县处级及以上一把手被严肃查处。

  “动摇理想信念,背弃党的宗旨,丧失政治立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谋取个人政治利益,滥用审批权和监管权,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翻开今年已公开的违纪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消息,一个个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赫然在列。

  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2017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的问题,严肃查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民主集中制、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同时,结合严明换届纪律,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

  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密切关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驰而不息纠正“四风”。2017年前10个月,3.7万余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处理党员干部力度继续加大,多名中管干部因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处分。对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存在“四风”问题的绝不放过,坚决予以追究。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渐成常态。2017年2月8日,民政部原党组书记、部长李立国和原党组成员、副部长窦玉沛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被问责;6月,中央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原组长、国家民委原党组成员曲淑辉,受到问责处理。中央纪委对司法部原党组书记在干部工作中严重失察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严肃查处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典型案件中的失职失责问题,18人受到问责……2017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党的领导作用弱化、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巡视整改不落实等严肃问责。纪检监察机关对查处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及时公开通报曝光,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苍蝇嗡嗡,其害如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惩治群众身边腐败,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中央纪委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加强督查督办,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持续加大对其他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极大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的比例由2012年的75%增长至2017年的93.9%,提高18.9个百分点。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成效显著

  “接到予以采信、了结的反馈,受到了鼓舞,同时也是警醒,我一定要放下包袱,轻装前进。”2017年7月,收到中央纪委的函询了结反馈后,一名中管干部由衷地说。

  2017年5月,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向中管干部反馈函询了结情况的通知》,要求认真分析评估函询回复,对如实说明情况的予以采信并了结。随后,中央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分头向所联系地区、部门和单位的中管干部发函反馈函询了结情况。通知下发不到两个月,已发出了结反馈1800多件次。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2017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取得显著成效。

  谈话函询大幅提升。强化日常监督,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的,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使红脸出汗成为了常态。要求谈话函询后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同时建立函询了结反馈机制,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了结后反馈给被函询人,激发干部继续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综合效果。

  2017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9.2万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56.6%、33%、5.7%、4.7%。1至11月,云南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7100人次,“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0.4%、24%、10%、5.6%;前8月,辽宁省各级党组织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1363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占处理总人数的91%。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考虑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多种手段处理,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真正成为极少数,有力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

  制度运用更加规范。从中央纪委作出部署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完善制度规定。2017年1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颁布实施。党的十九大总结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和理论创新,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内容写入党章,以党内最高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必将进一步推进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十九大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作出这一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担当精神、斗争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郭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