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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169人次

发布日期: 2018-05-21 09:31   来源: 

        今年以来,漳县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目前,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69人次,在全县上下达到了良好的预警、监督、纠错和保护的工作效果。

        准确把握,压实责任。始终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实践“第一种形态”的“牛鼻子”来抓,把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列入主体责任清单,作为“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方面,作为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

        规范程序,常态监督。建立健全问题线索集体研究审核机制,定期召开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集中研判,做到该谈必谈、该询必询。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方式,力求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挽救干部,守护好整片“森林”的健康。

        延伸触角,消除盲点。注重把实践“第一种形态”的要求贯穿派驻、巡察等各项监督工作之中,定期报告,及时反映情况,让监督关口不断前移。进一步完善巡察立巡立谈、立巡立改机制,不断延伸执纪触角,有效实现监督全覆盖。(供稿:穆常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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