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和部门单位正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全面领会,积极宣传,全面推动两会精神贯彻落实。
岷县纪委:组织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
“‘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能量满满、令人振奋、催人奋进”;“《国家监察法》的颁布,开启了纪检监察史上新的里程碑”。刚参加完学习会的岷县纪委监委几名干部讨论着。
3月26日上午,岷县纪委监委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专题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会上主要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和六次“下团”的讲话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作的《工作报告》,编印发放了“两会”精神学习资料,人手一册,供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研读。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学习贯彻“两会”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特别是要扎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作的《工作报告》,掌握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从中汲取营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增强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学出忠诚、学出干净、学出担当。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修订宪法、制定监察法的重大意义,以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做到“五个准确把握”,即准确把握监察机关的性质,准确把握《国家监察法》的属性,准确把握监委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规定,准确把握以“留置”取代“双规”,准确把握加强监委自身监督的要求,切实把各项规定领会透,落实和运用到具体实践中。
临洮县纪委:专题学习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
近日,临洮县纪委监委召开全体干部学习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会议指出,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不仅弥补了党纪监督和行政法监督的空白地带,而且还奠定了监察机制在国家治理层面的地位,将进一步强化党自我监督的决心,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赖,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学习实施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第一时间学习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论述精神、《宪法修正案》和《国家监察法》等重要内容,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好、落实好、运用好,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在学习过程中要切实做到:一是原原本本学,要对国家监察法原文逐字逐句理解,反反复复研读,深刻把握其内涵实质,做到印记于心、烂熟于脑;二是认认真真思,要结合职务犯罪相关法律的学习,对照工作实际,思索探讨对国家监察法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适用方法;三是实实在在用,要学以致用,严格以国家监察法指导审查调查工作,特别是准确规范运用12种调查措施,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监察有力、监察有据。
漳县纪委:学习《监察法》我们在行动
近日,县纪委监察委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监察法,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职责、监察范围、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进行了逐字逐句研读,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的业务踊跃发言、深入讨论。
会议指出,国家监察法是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根本遵循,是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坚强保证,监察机关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将学习贯彻国家监察法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学深悟透,熟练运用。《监察法》的制定出台,把党和人民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法律,对推动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具有深远意义。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会国家监察法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思践悟,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要坚守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将文件精神融入到实际工作中。要适应法纪融合,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流程,确保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过程中用准、用好,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要加大工作力度,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纠正“四风”不止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大家纷纷表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积极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树立自律意识,真正担负起监察法赋予我们“纪检监察人”的神圣职责。
市纪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学习宣传《监察法》推动两会精神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后,市纪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组广泛搜集学习资料并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其他相关文件,全力促进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和监察法的宣传。
一是组内成员反复学,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学,同中华悠久历史文化和优秀传承结合起来学,同纪检组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学。二是充分利用本组与各联系监督单位建立的“清风和畅”微信群这一媒介阵地,在群内有节奏的推送关于学习“两会”精神的大量文章,着重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及解读《监察法》的相关文章,如《全覆盖!监察委将这样打虎拍蝇》《必看必学!监察法里的这些新词》《监察法释义》等,为大家认真学习全国“两会”精神提供了较为丰富的学习资料。结合最近开展的与联系监督单位干部职工谈心进一步熟悉各单位政治生态工作,与谈心对象就全国“两会”精神的学习进行探讨交流,共同促进、相互提高。三是在列席或参加各联系监督单位的会议时,就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向各单位提出要求,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监察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的系列重要讲话,将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不断引向深入,推动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市质监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监察法
近日,定西市质监局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会议指出,《监察法》突出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国家监察的全覆盖,体现了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强化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国家法制建设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必将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全体党组成员要深刻理解《监察法》发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监察法》的贯彻落实,自觉维护《监察法》权威,遵守各项规定。要强化自身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自己,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要把学习贯彻活动与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树立定西质监新形象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文明行政,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质监干部队伍。具体工作中,一要自觉规范言行。要自觉学习、带头学习《监察法》,把《监察法》当作一面镜子,时时处处规范自己的言行。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严格自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把贯彻落实《监察法》与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2018年质监部门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书、强化工作落实和严格责任追究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三要强化督导,务求实效。要结合局党组制定的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督查台账,强化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约束机制,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供稿:徐海伟 韩宇光 马宏伟 穆常荣 郑秉隆 景艳红 编辑:甘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