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

公安部原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何挺,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沐华平被处分

发布日期: 2017-10-09 10:38   来源: 

公安部原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公安部原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夏崇源同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参与非组织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安排其家属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他人职务调整、提拔提供帮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夏崇源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

  夏崇源简历

  夏崇源,男,汉族,1959年7月生,江西大余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党委委员,副总警监警衔。 (简历摘自公安部网站)


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何挺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何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何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谋求职务晋升搞攀附,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务接待,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频繁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严重超标;违反组织纪律,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何挺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收缴其违纪所得。

  何挺简历

  何挺,男,汉族,1962年2月生,山东荣成人,研究生,法学博士,副总警监,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08 西南政法学院刑侦系刑事侦察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3.07 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干部(其间:1984.01-1984.08下派北京市公安局实习)

  1984.08 公安部刑事侦察局特大案件侦察协调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

  1993.09 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反恐怖处处长

  1996.01 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助理巡视员

  1996.10 公安部刑事侦察(查)局副局长

  2002.04 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兼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003.07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

  2007.03 甘肃省省长助理、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武警甘肃省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2004.05-2008.05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8.11 青海省省长助理、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09.03 青海省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武警青海省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2012.03 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2.07 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2.09 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武警重庆市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2017.06 不再担任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重庆市四次党代会代表,四届市委委员,市四届人大代表。(简历摘自人民网)


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沐华平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沐华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沐华平同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谋求职务晋升搞攀附,大搞利益交换;违反工作纪律,为追求所谓的“政绩”,在重大项目决策中严重失职失责;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沐华平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厅级非领导职务,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按程序免去其重庆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职务。

  沐华平简历

  沐华平,男,汉族,1965年7月生,江苏兴化人,研究生,工学博士,1986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09—1986.09 南京工学院机械工程系机械制造专业学习

  1986.09—1988.09 新疆十月拖拉机厂技术员

  1988.09—1990.02 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机械学专业研究生(提前直读博士学位)

  1990.02—1994.06 清华大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机械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1994.06—1996.09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业科技司计划处干部、主任科员

  1996.09—1998.10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直属机关团委副书记、书记,宣传处副处长

  1998.10—2000.12 科学技术部直属机关团委书记(1999.08正处级)

  2000.12—2003.11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3.11—2007.02 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正厅局级)

  (其间:2005.08—2006.09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行政学院访问学者)

  2007.02—2009.03 重庆市信息产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9.03—2010.07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2010.07—2013.11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3.11—2016.05 重庆市渝北区委书记

  2016.05— 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第九届、第十届全国青年联合会会员。(简历摘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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