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扶贫补助资金来补村账“窟窿”
2014年12月,民勤县东湖镇暑适村党支部书记周成武与村委会主任李会文,套取3户残疾人农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3万元,用于历年接待费、村文化广场修建等支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成武辞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不能用村集体资金给个人发放津补贴
2013年1月和2014年1月,成县城关镇西关村党支部书记王舟进、村委会主任宁小全、村委会副主任(兼文书)李保平以误工补助名义,用村集体资金3.05万元违规给自己发放津补贴,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不能套取扶贫搬迁项目资金
通渭县华家岭乡牛山村党支部原书记柴军仪,违规将本人和两户村民虚报为异地扶贫搬迁户骗取专项补助资金、冒用两户居民身份骗取危房改造整合资金,共10万余元据为己有,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安置住房1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1万元。
不能侵占低保金和其他惠农资金
2010年10月至2016年11月,张家川县恭门镇梁湾村时任党支部书记马志英、村委会主任马俊明、村文书张自强分别违规办理低保户名额13个、9个、11个,分别将骗取低保金和其他惠农资金中的52643.82元、41877.01元、46730.79元据为己有。三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均以贪污罪被判处刑罚,退赔赃款上缴国库。
不能私自截留
2011年11月至2014年6月,凉州区发放镇沙子沟村党支部书记张银民私自截留村民8000元迁坟补偿款,将5000元经济林补助款申报拨付在村民名下,后收回个人保管,虚报私分冬春生活救助金6500元。张银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截留款发放村民,退还经济林补助款,虚报救助金余款上缴财政。
不能截留残疾户建房补助款
2013年,临洮县南屏镇荣丰村党支部书记靳忠福利用帮助“双特户”进行危房改造的便利,将该村某残疾户的“双特户”建房补助款中的1960元截留自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不能截留挪用特困户救济金
2013年至2015年,秦安县兴丰镇槐阳村党支部书记张瑞林和村文书张天顺将31户特困户的13000元救济金未按要求发放,并将截留的救济金挪用于村务支出。二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截留挪用的救济金按规定退还。
不能冒领低保金
民乐县洪水镇马庄村村委会主任马贤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提供虚假信息,将本人及妻子、长子、长女确定为农村二类低保户,从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共领取低保资金16104元。马贤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上缴违规享受的低保资金。
不能冒领占地补偿款
2015年12月,瓜州县西湖乡副乡长张明全利用职务便利,将自家不在征地范围的灌溉渠道纳入征地范围,以其妻名义领取渠道占地补偿款79468.2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全部退缴。
不能重复享受骗取补助金
2014年7月,甘谷县金山镇郑家山村党支部书记郑顺虎利用职务便利,在已享受危旧房改造补助情况下,将本人再次确定为危旧房改造户,违规重复领取补助资金1.6万元。此外,他还谎报自家房屋因暴洪灾害损毁,违规虚报冒领困难家庭生活补助资金6500元。郑顺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不能虚报套取补助资金
2012年11月,安定区鲁家沟镇山林村党支部书记董仲锋虚报套取重灾户房屋重建维修资金2万元,后又以同样方式虚报套取了3户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户资金27601.6元。此外,他还套取和截留青贮氨化池项目建设补助资金11250元。上述费用除用于村务支出外,他将其中1101.6元据为己有。董仲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收缴,他主动辞去了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不能让亲友违规吃低保
2015年9月,舟曲县城关镇真牙头村村支书李齐昌违规将家有小轿车的侄子李军龙的两名子女纳入低保。真牙头村召开会议时,城关镇副镇长邓卫东在李齐昌建议下表示同意。2017年9月,甘南州纪委分别给予邓卫东、李齐昌党内警告处分。
不能让亲友冒领低保金
2011年,漳县三岔镇鸡架村村委会主任崔锁兴隐瞒其弟一家户籍已迁移新疆的事实,利用职务之便,将其一家评定为低保户,共违规领取低保金及生活补助金54913元。2018年5月,漳县纪委给予崔锁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村党支部书记张林同诫勉谈话,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不能违规为子女谋利
2013年至2016年,玉门市下西号镇西红号村党支部书记李生俊利用职务之便,将本村平整路面等工程违规交由其儿子实施,并在没有工程预算、协议合同等的情况下,支付其子工程款75857元。2016年6月,玉门市纪委给予李生俊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不能收取群众好处费
2014年和2016年,古浪县裴家营镇小岭滩村党支部书记梁万仓分别帮忙为该村村民蔡某某贷款5万元,为刘某某贷款20万元。事后,梁万仓收受二人送来的现金2000元。2016年5月,古浪县纪委给予梁万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2000元现金分别退还村民。
不能索取村民低保金
2012年4月,永登县通远乡捷岭村村文书张学军向两名村民共索取低保金2544元据为己有。2016年3月,组织审查时,张学军将违纪款退还村民。2016年9月,张学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不能违规乱收费
2015年8月,在凉州区古城镇上古村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村党支部副书记康世林私自将上古小学场地借给施工单位使用,收取费用1000元;9月,康世林向五保户张某收取3800元,共计4800元据为己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不能借机向危房改造户收取手续费
2016年,秦安县郭嘉镇贠王村村委会副主任贠满星借申报危房改造户的工作便利,以收取手续费的名义,分别向该村3户危房改造户索要好处费共计32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2月,贠满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规收取的费用已全额退还给危改户。
扶贫工作不能懒政怠政
2015年和2016年,积石山县民委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修建道路113条,后被检查发现部分道路建设存在工程量不足、质量不达标的问题,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懒政怠政、不作为不担当,2018年5月,临夏州纪委监委分别给予积石山县民委副主任马元俊、县民委时任主任韩岳、现任主任马金华、县民委纪检员马占义、县发改局局长祁文学纪律处分;积石山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小关乡党委书记马长福、县交通局职工赵文学、小关乡尕阴洼村党支部书记马德云、村委会主任马忠义、寨子沟乡阳洼庄村文书李孝林纪律处分。
评定低保对象不能粗枝大叶
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清水县秦亭镇乔李村党支部书记李继才与村委会主任苗虎明在低保对象评定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该村不符合低保评定条件的一村民纳入低保对象,并违规领取低保金8964元。李继才、苗虎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已追缴。
精准扶贫户审核不能随意马虎
2015年7月,和政县陈家集乡上王家村党支部书记孟富坤在上王家村评选精准扶贫户时,审核把关不严,将村上4户家中有私家车或小型客车的人员纳入精准扶贫户中。孟富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关键环节不能麻痹大意
2016年11月,舟曲县巴藏乡前北山村驻村干部苏佛保没有及时修改国扶办系统上贫困户的收入信息,导致前北山村各皂组李七斤等9户2016年预脱贫户未能按期脱贫被全部回退。2017年4月,巴藏乡政府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九款之规定,给予苏佛保警告处分。
配文:王彬 漫画:张书信
编者按:
脱贫责任重,扶贫有纪律。遵守扶贫纪律,深入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确保每一项扶贫政策都落实到位,每一分扶贫资金都用在刀刃上,真心实意帮助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早日脱贫,实现全面小康,是各级党组织、政府部门和单位以及广大党员干部、扶贫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知晓扶贫纪律,监督各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生效,维护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权利。解读扶贫纪律,让扶贫纪律人知人晓、人遵人守,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本报从今日起,不定期刊登扶贫纪律“人知人晓人遵人守”系列漫画,供大家学习宣传使用,敬请关注。
一、决不能贪污挪用
二、决不能截留私分
三、决不能虚报冒领
四、决不能优亲厚友
五、决不能吃拿卡要
六、决不能庸懒散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