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漳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三转”,不断优化乡镇纪检监察力量,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前哨” 监督作用,打通监督执纪“最后一公里”。全年13个乡镇纪委共立案34件,处分34人,占全县立查案件数和处分人数的43%和38.2%。
漳县纪委监委实行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室包片、包案制度,探索协作办案、交叉办案等办案模式,优化配置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破解基层熟人监督难题。采取“以案代训、轮岗锻炼”的方式,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分批次到县纪委监委相关部室跟班学习,全方位学习执纪审查、信访受理、案件审理等业务知识,使得受训人员执纪能力明显提升。同时,在每个行政村选聘3-8名村级廉政监督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村级监督“探头”和“显微镜”作用。
在此基础上,该县实行执纪审查工作进度定期通报制度,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乡镇,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约谈其乡镇党委、纪委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乡镇一级得到了有效落实。(供稿 穆常荣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