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来源:  绚丽漳县    日期: 2019-06-17 分享+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净化全县社会治安环境,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做坚决斗争,积极检举揭发以下12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骗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捞取政治资本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和幕后推手以及恶意侵占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恶意妨碍公务、欺压残害百姓的“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组织策划群体上访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菜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有组织地操纵、经营“黄、赌、毒、枪”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组织团伙非法催债讨债、非法拘禁当事人等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盗抢拐骗” 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11、利用宗教干预公共事务的黑恶势力;


12、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关于积极鼓励公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精神,对于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给予2000元—2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方式


1、信件举报:

(1)投放到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箱;

(2)邮寄到武阳镇武阳路41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748300;或甘肃省漳县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邮政编码:748300。


2、电话举报:

公安局:  110   5975045

县扫黑办:0932-4869553


3、邮箱举报:

zxzfw4862108@163.com


4、直接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扫黑办公室、各乡镇扫黑办或派出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