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吕宝林 金鑫
6月23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甘肃省第二次工作对接会在兰州召开。督导组组长乔传秀主持会议,并代表督导组提出五点工作建议。副组长陈智敏通报了下沉督导期间有关情况和发现的主要问题。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作表态发言,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仁健出席会议。
按照督导工作安排,6月10日至2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派出5个下沉组和2个机动下沉组,对甘肃省12个市(州)和兰州新区进行下沉督导。其间,听取了各市(州)和33个县(市、区)党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汇报和书面汇报,走访乡镇(街道)62个,村居106个,个别谈话619人,访谈群众1080人,接触举报人28人,暗访14次,查阅资料14619份(册),线索核查801条,案件评查88件,督办重点案件27起,召开座谈会68次,发放调查问卷1131张,受理举报信件959件。
乔传秀指出,希望中央督导组下沉督导发现的主要问题能够对甘肃省专项斗争不断推向深入,夺取群众更满意的新成效能帮忙、真助力。同时,对甘肃省委省政府在第一次对接会上督导组提出的主要问题和工作建议所进行的部署安排、工作要求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表示肯定,并代表督导组再提五点工作建议:第一,在深化思想认识上再加力度,拧紧担责发条、推动持续发力。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和政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自觉地对标对表,认真自查自评自省,深入具体地分析真实情况,切实理清楚搞明白工作成效有哪些?问题短板在哪里?产生原因是什么?有没有“差不多了,过得去了,可以交差了”等急于过关收场或对“打伞破网”态度暧昧、护短怕痛,不愿不敢下决心、下狠劲、揭老底等方面的应付消极思想?如何补好短板、乘势而为?关键是要坚定不移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具体要求上来。第二,在涉黑涉恶大案要案攻坚上再加力度,坚持依法严惩、除恶务尽。要依法加快对重大案件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但进展较慢的难啃之案的突破工作。
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集资、黄赌毒、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和电信诈骗、“套路贷”“软暴力”等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的集中打击整治力度,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政法机关要切实学习好、运用好“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和新近出台的四个《意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办案,用好用足、用对用准法律政策,避免畸轻畸重、人为“拔高”或“降格”,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第三,在“打伞破网”上再加力度,深挖彻查要真见底、过的硬。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机关要切实通力合作,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办案的质效。对未实行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要逐一开展再次核查,并建立和落实核查责任制,确保线索没见底不罢休。要继续坚持对关系网复杂、根基较深等“保护伞”案件,采取提级管辖、指定管辖、异地用警等手段,确保案件没查透不放手。对在“打伞”中不担当、不作为,甚至虚假作为、拖着不查、压案不办、“软保护”的单位和个人,建议纪检监察机关要依规依纪依法坚决追责查处。第四,在“打财断血”上再加力度,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公检法机关在依法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初期就要注重调查涉案财产,并及时主动加强与税务、住建、审计、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有关部门应全力支持配合,以准确判断涉案财产属性,查清涉黑资产的来源和去向。充分运用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和赃款赃物、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确保对涉案财产应查尽查、应收尽收,最大程度切断黑恶势力的经济命脉,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第五,在强化组织领导上再加力度,牢牢把握专项斗争的正确方向。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关系复杂、隐藏较深、洗白较早、牵涉面广、层次高的黑恶势力大案要案和“保护伞”亲自加强指导。要进一步营造专项斗争良好氛围,深化立体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已查处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例以及“保护伞”“关系网”案例,以案说法、以案说纪,发挥震慑效应、警示教育作用。要进一步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集中的突出问题,务求新成果。要大力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的主体政治责任,盯牢抓实村级“两委”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重视严把党员入口关,严防存在涉黑涉恶和“村霸”等问题的人混入党内。严禁党员信教,一经发现,要坚决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陈智敏通报了下沉督导期间发现的主要问题。在政治站位方面。一是部分市县乡党政领导干部对专项斗争严峻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斗争精神不强。二是部分公检法机关依法打击、集中攻坚、协同作战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够。三是一些行业主管部门没有把中央要求的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履职不担责,不作为、慢作为。在依法严惩方面。一是有的地方对一些黑恶势力攻坚克难、深挖彻查的决心不够,力度不大,办法不多,案件进展缓慢。二是部分地方政法机关缺乏协同联动和集中攻坚的工作机制,没有真正做到依法快侦、快诉、快判。三是部分地方政法机关对电信诈骗、“套路贷”“软暴力”等新型犯罪打击力度不够。在综合治理方面。一是一些地区非法集资、高利放贷等金融乱象突出,多头审批,无序发展,群众反映很大。二是部分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摸排线索不认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不紧密,整改整治不够及时有力,与边扫、边治、边建的要求有差距。三是部分地方政法机关和相关管理部门对前科劣迹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吸毒人员以及问题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开展帮扶管教和动态管控不到位。在深挖彻查方面。一是部分地方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不到位,普遍存在着在查处“保护伞”过程中只用党纪政务手段,对可能涉嫌犯罪的没有移交司法处理的问题。二是部分地方“打财断血”不坚决、不彻底,重办案、轻断血,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清涉案财产没有同步展开,抓捕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和清查涉案财产没有同步进行。在组织建设方面。一是部分地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不到位、不彻底,对村“两委”候选人联审把关不严。二是有的地方宗族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把持侵蚀基层政权的问题值得关注。在组织领导方面。一是部分市(州)、县(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充分,主要领导“只挂帅不出征”,对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打财断血”重点工作没有抓在手里、亲力亲为,对一些重点问题、重大案件等研究推动不及时,在协调指导纪检监察机关和公检法机关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增进共识、协同办案上不得力。二是一些市(州)、县(市、区)宣传工作没有很好地起到震慑犯罪和发动群众的作用。
林铎表示,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们一定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抓好整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加大责任压力传导,推动党中央各项部署落实到位、督导组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聚焦问题短板,把中央督导组下沉督导发现的问题与第一次对接指出的问题结合起来,认真研究梳理,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式督查、跟踪式督办。进一步加大依法严惩力度,严格落实提级办理、直查直办、举报人保护等制度,提高问题线索核查质效,按照“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的要求,集中优势兵力攻坚突破,做到扫黑除恶和“打伞破网”同步推进,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完善统一指挥、运转顺畅、衔接严密的组织领导体系,实现政法机关和相关行业领域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形成有效工作合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果。
中央督导组相关同志,省领导刘昌林、胡焯、李元平、陈青、王嘉毅、余建、朱玉出席会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