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党组、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中央、省属在定各单位党组、党(工)委:
2019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廉洁节俭文明过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近期关于纠正“四风”“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的重要批示精神,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自觉对表对标,树牢“节点”就是“考点”的意识,强化监督教育,进一步提高纠正“四风”的政治站位、政治定力,坚决防止工作上出现“疲劳综合征”。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党性修养,充分认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对表对标中央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自我约束,自觉守纪律、讲规矩,着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实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结合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特点,以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斗争精神,与奢靡歪风、享乐邪气作坚决斗争,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落实,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一是加大对党员干部教育力度,早打招呼、早提醒,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纪律作风建设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做到自警、自醒、自勉,时刻做到不越线、不触纪。二是结合本县区、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研判分析、深入查摆,早安排、早部署、早要求,采取务实措施,及时对纠正“四风”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三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责任,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解决整改,带头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以上带下,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三、严明纪律要求,持续树牢“红线”意识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以节俭、清廉、务实的原则安排好两节期间的各项活动,切实做到“八个严禁”: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各类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月饼和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严禁以节日庆典、单位联谊等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同城宴请,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出入私人会所、接受“一桌餐”宴请;严禁公款旅游,特别是以培训、考察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旅游服务;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在扶贫工作中搞摘帽庆祝、拍摄专题片、收送扶贫产品等。
四、坚持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强化高压态势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思想、严的标准贯穿于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紧盯重要节点,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要针对有些违规问题由公开转向隐蔽,以及违规公款吃喝、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有反弹迹象等,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多层次、多渠道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创新监督检查方式,通过专项检查、异地互查、点穴式暗访等明察暗访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顶风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对违规违纪行为压案不查、袒护庇护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以严和实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动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