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立足监督职责 做细做实日常监督

来源:  定西纪检监察网    日期: 2019-12-27 分享+


        今年以来,漳县纪委监委始终把监督作为第一职责,不断强化监督职能,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同本人见面,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漳县纪委监委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暗访督查2次,对“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督查2次,不断推动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落细。针对各级党组织普遍存在对权力和责任的关系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等问题,对21名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和告诫约谈。把日常谈心谈话融入全县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在抓早抓小日常谈、关键节点重点谈、发现问题及时谈、宣传教育集中谈等方面下功夫,着力发现和解决党员干部在“六大纪律”“八项规定”“四风”等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初病”和“隐患”问题。

        加强常态化廉政警示教育,加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6起29人,重视宣布处分决定的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反面教材为身边人敲警钟,让党员干部接受最为直接和真实的警示教育,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任前廉政考试、廉政谈话作为提拔、转任履职前的“必修课”,不断充实考试、谈话内容,先后对91名新任科级干部开展任前谈话。严把党员干部政治关、廉洁关,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工作,在为全县876名县管科级干部建立廉政档案的基础上下沉一级,为全县91名纪检监察干部建立专属廉政档案,筑牢内部监督防线,实现对纪检监察干部精准“画像”,并由专人负责为全县34名市管干部建立廉政档案。

        同时,该县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1-11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3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红脸出汗处理529人次,占83.3%;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86次,占13.5%;第三种形态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处理16人次,占2.5%;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4人次,占0.7%。积极开展问题线索了结函告工作,对初步核实和谈话函询后反映失实的247个问题及时向被反映人和单位进行了函告,及时为被反映干部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供稿  穆常荣 编辑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