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纪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细落小落实。即日起,县纪委监委全面受理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行为;
2.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3.思想认识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疫情处置不及时等导致疫情扩散行为;
4.落实属地责任不到位,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不力,在工作中推卸责任、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行为;
5.不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等行为;
6.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贻误工作等行为;
7.贪污、截留、私分、挪用、挤占、拖延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行为;
8.造谣传谣、诋毁歪曲党中央决策部署等行为;
9.疫情防控中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来电:12388
来信: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举报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漳县纪委 漳县监委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