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井镇杜家庄村杜某某因患重疾,花费医药费二十余万,造成家中生活困难,低保未及时纳入。”这是近期漳县在开展“四项资金”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一个问题。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该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就此问题向县民政局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县民政局进一步健全和全面落实社会救助主动发现、监测预警机制,由“人找政策”“单一施救”“保基本”向“政策找人”“综合施救”“体质增效”转变,做到切实防止各类困难群众因救助保障不及时、不精准返贫致贫风险,提升预警机制和救助工作的时效性,确保符合救助保障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目前,经县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和盐井镇干部上门核实、走访评议、公示后,已将杜某某纳入农村二类低保,这让他们一家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障。
今年以来,漳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监督检查,聚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四项资金”,重点检查对象认定是否精准,认定程序是否规范,监管是否到位,资料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关系保”、平均(轮流)发放、套取、挪用、冒领、克扣等问题,压实压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传导压力。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前哨”作用,做实做细派驻监督工作。紧盯民政、社保、医保和应急等4个监督单位“四项资金”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持续延伸日常监督触角,着力加强定点监督、跟踪监督,明确相关纪检监察组抵近监督,全程参与整治的工作机制,确保“四项资金”整治到位。
同时,为加大查办“四项资金”相关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建立了优先处置、优先办理的工作机制,坚持严查严办、严查快办。据悉,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四项资金”相关问题线索22件,查处典型案件9件,处理9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加强对‘四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和每一笔‘救助款’”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