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腐败问题危害不可小觑,既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又侵害人民群众利益。
今年来,漳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群众身边切身利益的工程质量问题,工程项目招标投资、资金支付、工程验收等重点环节,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强化日常监督,做到边检查边整改,把反腐败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管理与监督工作的全过程。
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1346”建设时序以及《漳县2022年项目包抓“1+1托4机制”工作任务推进方案》要求,紧盯“两张清单”(项目清单、项目监督责任清单),展开专项监督检查,层层压实项目建设廉政工作责任。同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优势,及时参与派驻单位“三重一大”议事,跟进项目建设进展,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双合同”管理制度(即签订承建合同时,必须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合同),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发包双方行为,明确廉政责任和义务,防止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已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督查3轮(次),现场反馈即知即改问题28个,向有关单位提出日常监督建议16条。同时,督促7个项目实施单位对全县48个项目开展监督检查219次,印发督查通报4份,下发督办函3期,提出整改措施19条。
“我们将持续派出督查组深入工程项目建设一线,了解项目实际进度、资金拨付、使用频率、后期运维等情况,确保工程项目成为造福于民的‘满意工程’‘民心工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