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漳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     日期: 2023-01-24 分享+

中共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漳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职能职责

中国共产党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由中国共产党漳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漳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由漳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市纪委监委和县委负责,并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县监委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负责全县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与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监察室)、县直及驻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中共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为一级决算单位,无二级决算单位。

县纪委监委内设11个职能室1个信息中心,分别是:办公室、组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下设县纪委监委信息中心。

设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6个,分别是: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827.0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7.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27.0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91.99万元,增长30.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及机关工作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827.0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827.0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91.99万元,增长30.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及机关工作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人员工资)支出459.7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支出92.74万元;

3.退休人员工资36.2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0.79万元

5.公务员交通补助42万元;

6.商品和服务支出135.98万元。

7.个人取暖费6.84万元;

8.奖励金支出(优秀公务员等)2.6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7.0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827.0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91.99万元,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