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乡镇纪委充分发挥查办微腐败案件 “主力军”作用

来源:     日期: 2018-07-19 分享+

       今年以来,漳县各乡镇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履行“专责监督”职责,以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为主线,积极探索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新思路、新办法、新机制,执纪审查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上半年,13个乡镇纪委共立案21件,处分8人,占全县立查案件数和处分人数的56.8%和27.6%,乡镇纪委查办微腐败案件问题的“主力军”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该县建立县纪委常委联系乡镇制度,加强乡镇纪委办案的协调指导,加大对问题线索的发现和查处力度,由县纪委主要领导不定期约谈各乡(镇)党委书记,要求全力支持乡镇纪委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对案件查办过程 “不干预、不徇私、不护短”。通过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的方式,充分发挥“传、帮、代”作用,多次针对涉农、惠农、民政救灾等重点领域深入乡镇指导案件线索梳理、案件查办工作,分期抽调乡(镇)纪委书记和纪检专干到县纪委“跟班轮训”,在实际办案过程中掌握纪律审查工作程序、方法和技巧,解决乡镇纪委办案经验不足等问题。目前,全县13个乡(镇)纪委标准化谈话室已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进一步提升乡镇纪委执纪审查软硬实力。(供稿  穆常荣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