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9.27地震灾后重建工作的监督举报渠道,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推进,县纪委监委决定向社会公布“直通车”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和举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监督对象: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员、公职人员及相关参与灾后重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2.监督事项:
•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国法,特别是涉及灾后重建资金管理、项目推进、物资分配等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对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存在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对灾后重建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进展滞后等问题的检举控告。
•其他涉及灾后重建的侵害群众利益的检举控告。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932-4862551(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2.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来信来访地址: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县委办公楼407室),邮政编码:748300。
三、注意事项
1.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有效信息,以便核查和反馈。
2.举报内容应具体、详实,尽量提供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关键信息。
3.对诬告陷害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灾后重建环境。县纪委监委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障监督反映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共漳县纪委办公室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