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漳县纪委监委通过注重反馈受理情况、反馈办理过程、反馈办理结果,提升信访问题办理水平和质量。一季度,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3件,其中违反廉洁自律行为的10件,违反群众纪律的16件,违反工作纪律的1件,公职人员职务违法犯罪的6件。
注重反馈受理情况。信访室接到举报后,及时对举报人进行受理反馈,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告知其受理情况和办理程序;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告知举报人不予受理,引导其向相关单位反映或者将信访件转(交)办有管辖权的单位进行办理,并告知举报人转办去向。
注重反馈办理过程。实名举报信访问题经信访室、案管室分流后,举报人要求知晓办理进展的,由承办部门根据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处置进展程度向举报人作出反馈。对受理后实名举报人仍重复举报的,信访室及时提醒承办部门与举报人联系,详细询问具体情况,了解有无补充提供的线索,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举报人适时进行反馈。
注重反馈办理结果。按照“谁承办谁答复”原则,办结后由承办部门采取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对于举报人提出异议或有新的线索,承办部门视情况作出说明或补充核查,办结后再次将核查结果向举报人反馈,并做好必要的疏导解释工作,避免重信重访。 (供稿:穆常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