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漳县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化重点乡村综合整治,有效推动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贯彻落实。
明确治理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结合省、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2018年至2020年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近日,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将治理重点细化为6方面37类具体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将扶贫项目多、扶贫资金量大、贫困程度深、攻坚任务重的贵清山镇、东泉乡、石川镇等3个乡镇确定为重点整治乡镇,并且在每个重点乡镇确定4个重点整治村。同时,不是重点整治的乡镇根据实际,自行选择2-3个村作为重点整治村;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主管部门和行业职能部门自行选择2-3个问题突出、反映强烈、工作滞后的主管领域作为重点整治任务。
严格督促落实,确保整治成效。紧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等三项任务,以问题线索查办为切入点,通过开展重点乡村整治,达到群众信访数量明显降低,防控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目的。健全综合整治评估机制,对综合整治后,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频发的乡镇、村,对重点人和重点问题实行“一案三查”,严肃追究责任。(供稿 王涵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