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该县殪虎桥镇三牌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某某涉嫌贪污罪一案。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漳县首例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漳县纪委监委在对该案启动监察调查后,严格按照审批程序依纪依法办理,严格按照刑事诉讼证据标准执行,使用多项调查措施全面收集固定被调查人涉嫌职务犯罪的证据。案件审理室和检察院提前介入,共同对证据标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移送起诉等严格把关,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实现了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无缝对接。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某被指控在2003年至2009年间,利用其担任漳县殪虎桥镇三牌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实施退耕还林工作的职务上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冒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33329.5元,最终判处王某某犯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并依法追缴贪污补助资金。
据悉,王某某涉嫌贪污一案是漳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后法院首例开庭审理宣判的案件,该案从立案审查到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漳县纪委监委与检察院、法院在配合衔接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有效实现了纪法全面贯通、法法无缝衔接,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供稿 曲伟 编辑 张群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