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定西漳县法院公开宣判首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来源:  绚丽漳县    日期: 2019-06-17 分享+
                           


中新网甘肃新闻6月15日电 (通讯员 癿斌宏 张翔)6月15日上午,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东爱卫等12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宣判活动。

  漳县法院受理该案后,周密谋划、扎实部署、按照时间节点统筹推进,组成以院长、分管副院长、刑庭庭长三名高级法官为合议庭的审判阵容,为没有聘请辩护律师的9名被告人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保障了被告人的权益。庭审中,定西中院法警支队、渭源县法院法警大队、陇西县法院法警大队抽调精兵强将,参与押解,站庭值勤;新浪网、华夏公司等派员保障庭审直播。宣判中发出旁听证100余张。审委会讨论案件时,漳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派员列席。


                           

查明,2014年至2017年间,以被告人东爱卫为首,蔡志强、窦爱宗(另案处理)、漆小龙(另案处理)、漆桃斌、后亚平、豆会平、黄孝科、包辽红、包小军、杨卫红、耿青春、漆小洲(另案处理)、漆陇平、东学卫等为团伙成员的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漳县金钟镇辖区内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赌博犯罪活动以及殴打他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数起违法活动。

法院认为,被告人东爱卫为该犯罪团伙的组织者和纠集者,被告人蔡志强、后亚平为积极参与者,本案其他被告人为一般参与者。被告人东爱卫、蔡志强、后亚平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五年六个月、二年,并处罚金,追缴非法所得。本案其他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非法所得。

以东爱卫为首的涉恶案件公开宣判,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效震慑了涉黑涉恶分子,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信心和决心,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