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1-11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26人次

来源:  定西纪检监察网    日期: 2019-11-28 分享+


        今年以来,漳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具体化制度化。1-11月,该县共处置问题线索394件,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62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20人次,占83.1%,第二种形态86人次,占13.7%,运用第三、四种形态20人次,占3.2%。

        漳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优势,将监督“十法”贯穿于日常监督工作中,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形成常态化监督,把对党员干部的“管”和“治”更多地体现在日常,落实落细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守纪律和规矩底线。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提醒谈话92人次,警示谈话129人次,诫勉谈话104人次,批评教育29人次。在注重日常提醒和批评教育的同时,突出重点任务、重点领域,强化对脱贫攻坚、“打伞破网”、“一卡通”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对自律不严、触碰党纪法规“底线”的党员干部,坚持“露头就打”,通过党纪政务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时“打板子”纠偏,防止党员干部因小错酿成大错。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给予党纪轻处分66人,政务轻处分31人。

        同时,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坚持一寸不让、重拳出击,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11月,该县共运用第三种形态16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4人次,移送司法机关1人,以严厉惩治“极少数”来教育警醒“大多数”,形成震慑,释放出监督执纪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供稿  穆常荣   编辑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