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漳县县委批准,漳县纪委监委对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原副校长王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京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皆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设“小金库”;违反组织纪律,无视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支付培训费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回扣”、“好处费”。
王京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暨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漳县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京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京简历
王京,男,汉族,1975年2月14日出生,甘肃省会宁县人,200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99.07-2005.08 漳县第三中学教师
2005.08-2009.09 漳县第三中学政教处主任
2009.09-2012.07 漳县武当中学校长
2012.07-2013.09 漳县四族中学校长(副科级)
2013.09-2016.06 漳县新寺中学校长
2016.06-2019.09 漳县武阳中学校长(正科级)
2019.09-2021.01 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