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期: 2021-03-18 分享+

历史往往在经过时间沉淀后可以看得更加清晰。站在百年征程新起点上,回看我们党一路走来,经历过无数艰险和磨难,但任何困难都没有压垮我们,任何敌人都没能打倒我们,靠的就是千千万万党员的忠诚。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从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也告诉我们: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

忠诚于党的信仰。理想信念是精神力量,但却是具体的、实践的。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因为信仰而洞见未来,深信马克思主义可以改变旧中国,不惜为真理而牺牲一切。面对绞刑架,李大钊慷慨激昂地发表了最后一次演说:“我们深信,共产主义在世界、在中国,必然要得到光荣的胜利”。1922年,担任滇军高级将领的朱德历尽千辛万苦在上海找到了党组织并要求入党,由于身份和经历等原因被拒绝,但他没有放弃,远赴德国找到周恩来,走上为共产主义事业不懈奋斗的征程,在生命最后一刻还留下“革命到底”的嘱托,用一生奋斗诠释了什么叫忘我的、彻底的、绝对的忠诚。大革命失败后,党内一些意志不坚定者在白色恐怖下背叛革命,给党造成了巨大损失,但更多的党员在严酷的革命斗争环境中坚贞不屈、坚守信仰。方志敏面对敌人的严刑和诱降始终坚守信仰、视死如归,瞿秋白哼唱着《国际歌》从容走向国民党反动派的刑场。每一名新党员在加入中国共产党那一天,就向党作出了庄严承诺,就把整个生命献给了党和人民,要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听党话,跟党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改其心、不移其志、不毁其节。

忠诚于党的领导。“二大”党章规定:“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将“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确定为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党的七大将“四个服从”写入党章,指出最根本的是全党服从中央。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全党服从中央,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首要条件,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保证。”党中央还确立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基本原则。这一系列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为顺利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提供了组织保证。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生命,我们党百年奋斗历程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党的领导有力、党内团结一致,党的事业就无往而不胜。相反,什么时候党的领导被削弱、党内步调不一致,党的事业就会受挫折甚至走弯路。面向未来,全党上下更要把对党忠诚作为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立志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而生、靠人民而兴、因人民而强。党的诞生,是中国人民在救亡图存的伟大斗争中顽强求索的必然产物。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人民利益深深镌刻在自己的旗帜上,党和人民始终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党的发展,是一代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紧紧依靠人民顽强拼搏的结果,党与人民群众奋斗目标的一致性,是我们党宝贵的政治优势和财富。在脱贫攻坚人民战争中,全国累计选派25.5万个驻村工作队、300多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同近200万名乡镇干部和数百万村干部一道奋战在扶贫一线,有1800多名同志将生命定格在脱贫攻坚征程上;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中,全国46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冲锋陷阵,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拼搏,2.5万多名优秀分子火线入党……一百年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走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定实施一系列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持续推进革命、建设、改革、复兴事业,完成了近代以来各种政治力量不可能完成的艰巨任务,逐步实现救国、兴国、富国、强国的奋斗目标,使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征程启示我们,扎根人民,根基才无比坚实;依靠人民,力量才无比强大;服务人民,生命才无比绵长。

忠诚于党的纪律规矩。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理想和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对党忠诚的政治要求,体现在各个时期的党章内容之中。1921年初,陈独秀起草了党章草案,主张党组织采取中央集权制,强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一大期间,代表们围绕此问题展开争论,李汉俊、陈公博等认为党应是研究马克思主义的组织,但参会的大部分代表反对这一错误观点,认为党应有战斗力及纪律性,在党纲中明确党的组织原则采取布尔什维克经验。这是最早对政治纪律错误认识的重大纠偏,储备了“纪律立党”的“政治基因”。随后党的历次党章修改都特别强调党的纪律规矩,十二大党章旗帜鲜明地写入了“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十九大党章系统集成“六项纪律”,并强调最根本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于党的纪律规矩,就要自觉敬畏党纪、时刻遵守党纪、严格执行党纪。每一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把“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作为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胡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