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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前6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86人次

发布日期: 2018-07-05 17:11   来源: 

        今年以来,漳县纪委监委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下,把握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深刻内涵,善用“四种形态”,取得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上半年,该县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8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57人次,第二种形态23人次,第三种形态4人次,第四种形态2人次。

        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后的制度优势,将谈话提醒作为强化党内监督的必要手段和遏制腐败增量的重要抓手,对倾向性问题谈话提示、对潜在性问题谈话提醒、对萌芽式问题谈话批评、对苗头性问题谈话警示。前半年,共处置问题线索260件,其中谈话函询57件次。同时,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违反“六大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共立案3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人。(供稿  穆常荣  编辑  张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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