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漳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 2020-01-16 10:00   来源:  漳县纪委监委党风室


1.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双平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2019年4月,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双平的办公室使用面积为25.07㎡,违反县级机关正科级干部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得超过18㎡的有关规定,超出规定面积7.07㎡。潘双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漳县公安局马泉派出所所长袁军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的问题。2018年,漳县公安局马泉派出所所长袁军在办理马泉乡紫石村村民吴某甲与村民吴某乙打架纠纷一案期间,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吴某甲父亲的宴请,共计消费680余元。袁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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